【温馨提示】住宅小区房屋违规装修将受处罚!

发布时间:2023-05-10 23:31:1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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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造人生 建设未来

随着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美好人居环境的要求也日益增长,现代每个家庭都会或多或少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在装修的过程中,为了配合装修的整体风格或者使用需要,有可能要涉及到室内结构的改造问题。而由于装修队伍的不规范,往往会引发诸多安全隐患,甚至酿成事故。

为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颁布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该管理办法施行,在业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不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存在对装饰装修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政策性的理解和误读。今天就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给予深度解析。



业主
装饰装修不是我们自己的事吗?还需要管理吗?
 根据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向当地行政主管机构进行申报登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规定,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装修工程属于改建,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建筑活动,具备建筑活动的共同点,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工程设计、申报、合同、施工、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的程序来进行。
 

法律文件:
我国对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文件中:

(一)2021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河南省2017年9月29日颁布;2021年7月30日修订。)    

 第六十条第八十八条有规定。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于2002年3月5日发布、同年5月1日施行。)

是专门的装饰装修管理的部门规章。

是我们学习的重点法律文件。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年1月30日施行,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一)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涉及到装饰装修规定有以下两条:  
        第六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第一项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第四项  违法私发乱建建筑物、构建物、障碍物,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法搭建建筑物、构建物、障碍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视情节轻重,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申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迁。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其他禁止行为规定后,由依法行使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共7章、48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主要规定禁止和应注意的装修行为)

第三章: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四章:委托与承接 

第五章:室内环境质量

第六章:竣工验收与保修

第七章:法律责任(装修人、企业等的违法责任)

(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条第一项: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五条第三项: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  砖、混凝土墙体。

业主
大梁能动吗?
大梁是承重构件,不能随意动
住建局
业主
阳台能改为厨房吗?
第五条第二项:不能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 厨房间。
住建局
业主
因装修破坏节能设施,可以吗?
第五条第四项: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住建局
业主
任意处理大厅地面,可以吗?
第五条第五项: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住建局

结论

A、装修活动中未经批准不得有四项的行为,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

业主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可以吗?
根据第六条第一项:要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住建局
业主
能封阳台吗?
能在外面随意装空调吗?
根据第六条第二项: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要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住建局
业主
改动供暖管道和设施,引起供暖管道漏水。
根据第六条第三项规定:改动供暖管道和设施,要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
第六条第四项规定: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要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住建局

B、要注意的两条规定(第7条和第8条的规定)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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