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宝山庄小区全体业主:
我委根据2023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同意根据所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我委已于2023年5月7日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于2023年5月9日向南京亿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送了《关于请按时进行物业服务工作交接的函》,根据法律法规及《委托物业(综合)服务合同》通知南京亿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月16日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的交接。
我委现将《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情况及《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街道聚宝山庄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Ο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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