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栏简介 /

为解决镇街日常物业管理难题,
城更一线®律师团队针对物业服务领域开设全新法律普法类问答专栏:
“物业管理每日谈”
专栏内容涉及镇街职能、物管企业权利义务、业主权利义务、物业服务法律规定等,旨在通过每日问答的形式进行
物业服务领域的普法宣传
城更一线®团队
城更一线®团队长期担任国土规划、城市更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常年法律顾问,先后为40多个旧村庄、旧厂房更新改造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城市更新政策理解深刻,项目实操经验丰富。
物业管理每日谈
209
问:
欠缴物业费被物业停用门禁卡:违法!
答:
物业费是基于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产生。而业主自由通行其自有房屋,是业主基于对房屋的物权衍生的权利。二者的法律关系不同。因此,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应采用协商、通知、诉讼等合法手段进行催收,不得将门禁卡与物业费捆绑,限制业主通行。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城更一线®团队简介
城更一线®律师团队长期担任国土规划、城市更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先后为40多个旧村庄、旧厂房更新改造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提供一级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行政执法、房地产市场管理、不动产登记、市政工程建设、城市 更新改造、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同时,团队对城市更新政策进行深入研究,著有广东省、广州市及辖区《城市更新政策指引》系列丛书,项目实操经验丰富。
声明
本文为城更一线®律师团队原创出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作者及来源(城更一线®微信公众号),任何未注明文章作者及来源的转载均为侵权。

关注“城更一线”,
获取一线城更经验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二恒健大厦2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