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闫刘庄小区商铺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23:41:4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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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闫刘庄小区商铺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夏邑县闫刘庄小区商铺拍卖

商铺位置:位于昌盛路与北三环交叉口西南

拍卖内容:

为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定于2023年6月1日9时至11时止,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夏邑县闫刘庄小区部分商铺。标的概况如下:

详情请登录商丘市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gzyjy.shangqiu.gov.cn/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09b175fc-d682-41d1-9389-e3288eb54c1d&projectType=GYCQ_SW&huanjie=NOTICE¬iceType=1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房产有不动产权证书。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过(入)户手续时,由相关管理部门做分割。

2.各竞买人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实名注册并获取保证金账户(注册方法详见《自然人或企业平台注册登录操作指南》),且每个标的获取的账号均不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竞买人实名注册时填写的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竞买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和网络平台注册的竞买人需是同一人。

3.本次拍卖会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4.拍卖成交后,所拍卖房产办理过(入)户手续时,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各自的税费,但是如果过户时产生了委托人实收房款相对应税收以外的税费,其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手续交接完成之日起叁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由于买受人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房产以往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其他费用、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5.以上房产宣传面积及房屋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办理过(入)户手续,过(入)户时登记的实际面积范围与评估报告有出入,面积以当地房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并以展示现状进行拍卖;房屋以委托方现场实际交接为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拍卖成交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本次拍卖房产以往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其他费用、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6.在标的展示期内,竞买人可自行对拟竞买标的进行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数量与质量、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图片等方面进行的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按展示现状拍卖,并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还可能存在拍卖人未知的瑕疵,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现有和潜在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所有瑕疵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在拍卖预展时间内,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其瑕疵情况,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7.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须知》,详细了解。一经应价,即视为同意所有拍卖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表述及竞买须知,且接受拍卖文件的约束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保证金:详见上面表格中保证金(由竞买人汇入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中获取的保证金账户)。

交纳方式:网上递交

交纳及到账日期2023年5月5日9时至2023年5月31日17时

注意事项:

1、各竞买人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实名注册并获取保证金账户(注册方法详见《自然人或企业平台注册登录操作指南》),且每个标的获取的账号均不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竞买人实名注册时填写的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竞买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和竞买人需是同一人。

2、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须知》,详细了解,一经应价,即视为同意执行《竞买须知》中的所有条款,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有意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不允许通过以下方式交纳保证金:支付宝、微信或现金方式,否则报名无效;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拍卖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咨询电话:15082988337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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