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如何缴税
买方承担 | 卖方承担 | ||||
契税 | 税率 | 增值税及附加 | 个人所得税 | ||
首套90㎡(含)以下 | 1% | 产权满2 年 | 【普通住宅】:免征 | 免 征 | 产权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宅 |
首套90㎡以上 | 1.50% |
【非普通住宅】:差额征收=差额/1.05×5.3% (远郊区县为5.25%)差额=计税价格-原购房价格 (原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价) | 全额征收 | (无法追溯购房原值且不能提供原始契税发票或契税减免通知单)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 |
二套购房 | 3% | 若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 则个人所得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1%; | |||
若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则契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税率;
若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则契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税率。 | 若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 则个人所得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1%。 | ||||
产权不满2 年 |
全额征收=计税价格/1.05×5.3% (远郊区县为5.25%) | 差额征收 | 个人所得税=差额×20% | ||
若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 个人所得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及附加-原值-原契税-网签价×10%-贷款利息)×20%; | |||||
若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 个人所得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原值-原契税- 附加-最低过户指导价×10%-贷款利息)×20% |
已购公房如何缴税
买方承担 | 卖方承担 | |||
契税 | 土地出让金 | 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及附加 | |
同商品房 | 土地出让金=1560×建筑面积×1% | 同商品房 | 产权满2年 | 免征 |
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已购公房,需要先补交成本价 | 产权不满2年 | 计税价格/1.05×5.3% (远郊区县为5.25%) |
经济适用房如何缴税
买方承担 | 卖方承担 | ||
契税 | 综合地价款 | 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及附加 |
同商品房 | 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购买的经适房满5年,需缴纳: 计税价格(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中的高值)×10% |
同商品房 |
同商品房 |
2008年4月11日之后的经适房满5年,房屋交易政府优先回购; 不回购,需缴纳:差额×70%(差额=计税价格-原购经济适用房时的价格) |
二类经济适用房如何缴税
买方承担 | 卖方承担 | ||
契税 | 土地出让金 | 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及附加 |
同商品房 | 计税价格×3% | 同商品房 | 同商品房 |
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集资建设住房、康居、安居以及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六类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为普通住宅 |
备注:平房以及继承或赠与后的房产出让时,同商品房计税标准一致。
非住宅(商办类用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税目及税率?(个人对个人间交易)
项目 | 全额征收 | 差额征收 | |
卖方承担 | 增值税及附加 | 全额×5.3%(远郊区县5.25%) | 差额×5.3%(远郊区县5.25%) |
个人所得税 | 全额×20% | 差额×20% | |
土地增值税 | 全额×5% |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
印花税 | 全额×0.025% | 全额×0.025% | |
买方承担 | 契税 | 全额×3% | 全额×3% |
印花税 | 全额×0.025% | 全额×0.025% |
公司对公司交易涉及税目及税率
项目 | 征收标准 | |
卖方承担 | 房产税 | 按原值的70%×1.2%/年 |
城市房地产税 | 原值×1.2%/年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应土地级别税额×建筑面积/年 | |
土地增值税 | 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 |
企业所得税 | 按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征收 | |
土地出让金 | 800㎡以上的到市局办理,800㎡以下的到区里办理,以全额的5%或10%缴纳 | |
增值税及附加 | 差额×5.6%((此次交易的网签价-原购买价) | |
印花税 | 全额×0.05% | |
买方承担 | 契税 | 全额×3% |
印花税 | 全额×0.05% | |
【说明】: 1.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每年申报缴纳,否则将产生滞纳金; 2.公司的房屋,自行申报缴税(包括契税)。 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5.3%,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