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的财产之房产

发布时间:2023-05-07 20:10:3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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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最好的玩伴昨天发微信过来说要结婚了,可能要咨询咨询婚前法律问题。传统离婚案件中无非就涉及分房子分票子分车子分孩子,婚前的话,无非就是房产比较大件。周末,利用闲暇时间对于婚前房产,结婚后归属与离婚后的分割情况进行了一番思考,略表一二。‍‍‍‍‍‍‍‍‍‍‍‍‍‍‍‍‍‍‍‍‍‍‍

婚前房产,离婚时另一半可以要求分割吗?


首先,看婚前是否加了对方的名字,如果加了,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其次,看婚后有无还贷。一般情况下,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名义支付全部房款,登记在个人名下,离婚时对方不可以主张分割;但是,如果用于婚后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归婚前登记名字的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属于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由男方对女方给予补偿。‍‍‍‍‍

*补偿金额=已还贷部分(本金+利息)÷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格*50%‍‍‍‍‍‍‍‍‍‍‍‍‍‍‍‍‍‍‍‍‍

(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明确离婚时房屋补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双方婚前共同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看两个关键指标:房屋购买是否基于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和出资比例。

首先,如果未登记名字的一方能够证明是双方基于共同生活而购买的房产,能够向法院递交比如购买房子的时间距离结婚很近、买房时双方已经同居、双方已经举办过婚礼等,法院一般会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再根据出资,予以分割。

其次,如果不能够证明是基于结婚的目的购房,法院很可能会判定为未登记一方对登记一方的赠与,或者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将房产归于登记名字的一方,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关键看有无协议约定,首先,如果没有协议约定,那么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同时会考虑到出资的问题,对于出资多的一方多分。

其次,有协议的话,当时的出资行为如果有借据、借款合同与三方的签字的话,认定为借款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认定为借款,则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

还有一种是父母借名买房,父母无购房资格,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父母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例如三方签署的借名买房协议,父母一直实际经营管理该套房产或者表达借名买房意愿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如果借名买房可以被认定,则法院不会处理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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