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一市民反映其居住的小区人防防护门,被物业拆除。
市人防执法大队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取证,并对物业公司进行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
随后,该物业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将拆除人防门重新安装到位,经第三方专业检测部门检测,人防门恢复后符合防护效能要求。
下一步,人防执法部门将严查此类违法行为,确保人防工程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小编也在此提醒大家,人 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被称为“地下长城”。
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
“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来源:菏泽国防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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