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大化某小区房屋超高违建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22 01:30:1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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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化  概况:大化瑶族自治县成立于1988年10月,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由当时河池地区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以及南宁地区马山县的边缘结合部组成。全县幅员面积2716平方公里,现辖12个乡4个镇160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49万人。大化县情特点可概括为“三地四区六乡”。“三地”:一是中国绿色食材基地。二是全国生态食材示范基地。三是中国最佳全域旅游休闲目的地。“四区”:一是革命老区。二是少数民族地区。三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大石山区。四是水电站库区。“六乡”:一是水电之乡。二是淡水养殖之乡。三是世界瑶族文化之乡。四是中国观赏石之乡。五是中国长寿之乡。六是康养美食之乡。

18076******向大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提问

大化国宾府小区内二栋一单元旁边地皮建房超高猖獗,没人管。我们跟开发商核实允许他们建四层半。目前有多户已建了五层,有的还建了五层半。由于他们的超高建筑,已影响到我二栋一单元六楼的光线和风向。现我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如确实有违法超高建筑,要依法拆除违建部分。

2023-04-08 20:40:01

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大化国宾府小区房屋超高违建”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18076****** ”网友:

您好!您反映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路2号国宾府小区1号楼后面自建房,未按照开发商所规划的搭建4层半,擅自将该处的楼房建到6层,要求执法局调查该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房,若属于违建房的责令禁止继续往上加层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路2号国宾府小区1号楼南面的自建房属于大化国宾府小区安置回迁房,该区域共建设有两间层数为四层半(主体已竣工)的房屋。根据该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安置回迁房的规划建设层数为四层半,并与开发商广西大化宝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现场核对,已建成的房屋主体结构均未超过规划条件建设,目前,该建筑属于合法建筑。后续,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自建房的监管,督促自建房所有人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如有疑问,请电话向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咨询,咨询电话:0778-5811030。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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