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物含天河区中海花城湾16套临街商铺,面积合计2119㎡,债权转让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7 01:47:2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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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为大家带来

广州毅宏贸易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项目转让的预公告

项目抵质押物包含位于

天河区兴民路中海花城湾的16套临街商铺

面积合计2119.41㎡

该物业处于猎德地铁站上盖

地理位置优越,四周人流量旺

  感兴趣的朋友们快来看看吧!

项目情况介绍

物业情况

中海花城湾位于珠江新城花城大道的K2项目,占地3.3万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万平方米,共规划有11栋高层单位,是珠江新城推出最大规模的楼盘之一,楼盘内规划有1万多平方米的中心花园,为地铁上盖(猎德站)大型综合商住物业,为大型商住物业,定位为珠江新城大型都会精品高尚社区。

抵押物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1号中海花城湾第1-2层,道路、公共交通较便利,居住氛围较浓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较好,自然环境较好。前期部分图片,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的状况为准!

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预公告项目为广州农商行持有的广州毅宏贸易有限公司的不良贷款债权。

标的为广州毅宏贸易有限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南支行(即权利人)的贷款,权利人与转让方均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机构,转让方有权对该债权进行预公告。该户贷款截至2023年3月31日(基准日)本金、利息及代垫费用详见下表(单位:万元,具体数据以我行正式公告为准):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广州毅宏贸易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所在地:广州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项目类别:债权转让

价格: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5月6日9时至2023年9月30日17时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人(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不良资产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不良资产的资金不属于转让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转让的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不良资产后,不得将受让的不良资产转让给该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6093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欢迎垂询!

(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转让方也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详细信息请以“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为准,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跳转至官网查看更多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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