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林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全县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印发<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排查重点和范围、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五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以“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方式,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摸清查准全县既有房屋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迅速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重点和范围
重点排查县城和乡(镇)建成区内城中村的自建房,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并对具体七种类型既有房屋开展隐患排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西林县既有房屋安全隐忠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陆俊宇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督办和落实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成果汇总及报送工作。
(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未按规划许可规定擅自建设(少批多建、违规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等)、擅自改变用途、违法占地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饭店、集贸市场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危房或违建房拆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做好现场救援处置工作。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建成区内城中村的自建房,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一户一策”制订整治方案,督促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或处置。对存在住建领域违法建设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其余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对隐患问题逐个销号清零,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行动。
2、一房一策,强化整改。
3、严格执法,长效管理。
4、加强联动,及时上报。
关联文件:西政办发〔2022〕36号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林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