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5 日起,房产蓝 V 认证实施全新规则,这对中介行业影响深远。为助力大家快速掌握,这里为您详细解读新规要点。
新规严格限定了可进行房产蓝 V 认证的企业主体类型。仅接纳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自然人独资或控股、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等类型,境外主体不再符合认证条件。
营业执照方面,标准大幅提高。要求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 3 个月,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若为分公司,可依据总公司注册资本进行认证。
销售代理委托合同的规定也更为细致。若涉及房地产开发商房源,必须提供开发商给予房地产营销代理的委托代理合同或代理合同,同时附上对应的备案证明或证书。针对个人二手房交易,需准备业主委托证明、《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对于房地产公司旗下涉及房产交易的公司,还需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登记资质证书》。
此次新规的调整,对房产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为确保业务不受影响,中介机构务必提前熟悉新规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认证流程。
若您对新规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各位房产中介从业者能顺利适应新规,在行业中持续发光发热。#蓝v认证 #房产销售人 #房产中介 #房产 #房产经纪人 #房产蓝v认证 #蓝v认证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