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转载来源;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文件精神。日前,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协同金融机构和兴宁市税务局等单位全面推行 “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窗口延伸”新登记模式。
以下是房源网整理资料
一、什么是“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对于上市交易、存在抵押的房产,无需提前还清贷款、无需垫付资金以解除抵押,即可实现抵押变更、转移登记及新抵押设立。
在传统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二手房贷款尚未结清,需要卖方提前筹集资金还清贷款,即“赎楼”,通过“赎楼”解除原有抵押,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进而买方将房产再次抵押,获得银行贷款。
二、不动产“带押过户”条件
有需要的要注意,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1.房子是个人产权,共有、公司产权不行;
2.只能有一次抵押,不能存在其他抵押;
3.房子是商业按揭贷款,组合贷必须还清公积金部分;
4.买方必须是全款或者纯商贷。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搜索整理、具体政策以当地有关部门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