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周口市住建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2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符合公布条件。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第一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自建房安全鉴定质量,切实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建房办〔2024〕1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22〕114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有关文件政策要求。现将符合公布条件的2家检测(鉴定)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周口市2024年第一批符合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布条件的企业名单
2024年4月18日
来源: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