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民法典规定:离婚不用争房产了(建议收藏)

发布时间:2023-05-01 15:06:3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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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照下图:

01.属于夫妻个人房产的情况

一般来说,这三种情况下的房产属于夫妻的个人房产:

1、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用自己的资产全款买了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购买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2、夫妻结婚前(结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给子女全款买了一套房,并且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视为父母的赠与行为,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3、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其中一方用能够证明的个人资产全款买房,并且产权上面只登记了出资方的名字,那么这类属于夫妻个人所有房产。

简单总结一下,一般来说属于夫妻个人资产的有三个要素,首先是用个人资产全款买下的房子,其次是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出资方的名字,并没有登记配偶的名字,最 后是其他人的赠与行为,并且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一般这样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另一半无权分割。


02.属于夫妻共有资产的情况

如何界定夫妻共有资产呢?

有四种情况:

1、夫妻结婚前,其中一方面使用全款买房,但在结婚后登记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夫妻间的赠与行为,因此属于共有资产;

2、婚姻续存期间,其中一方的父母全款买房,并且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视为父母的赠与行为,属于共有资产;

3、夫妻结婚后,两个人一起买房并且还房贷,那么这时候无论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有财产。这也是最 为常见的情况。

最后一种情况比较复杂,但也是十分常见的情况:夫妻结婚前,其中一方个人或者其父母出资“首付”部分,剩余房贷部分由双方婚后共同偿还,那么离婚后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出资方的名字,那么“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资产,房贷部分属于共同资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则首付以及房贷部分均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资产。


03.继承以及赠与子女房产的分配问题

婚姻续存期间,其中一方通过继承父母获得的房产,如果父母立下遗嘱明确房子归子女个人所有,那么住房属于夫妻个人资产,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资产。

许多家庭在自己买完房后,也会提前给子女准备一套房子。那么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1、如果产权证上登记了夫妻以及孩子三个人的名字,那么按照三等分均等分割;

2、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子女个人的名字,且子女没有成年的话,属于夫妻间共有资产,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则视为父母的赠与行为,房产归子女所有,父母无权分割。


如果担心离婚时房产分割纠纷可以做以下三点把握风险:

其一:可以让父母亲转账给自己子女,保存好银行转账流水和凭条,同时写个借条。

其二:可以到公证处做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其三:婚后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按份共有(真实购房人99%,另一半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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