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得收取公摊水费!庆阳一物业公司违规收费被责令改正和责令退款

发布时间:2023-05-01 02:06:4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留言:关于恒美三期不合理收取水费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建材市场恒美三期小区的一位业主,多次求助无门只能报着试一试的心态给你留言,入住恒美三期已长达6年之久,物业公司一直垄断业主的水电费缴纳,水费从2017一直持续到2022年每6元/m³,因业主所告无门,物业公司又在2022年年末从原来的6元将至现在的5.7元,据悉排水公司收取的水费是4.35元/m³。物业公司告知业主多收取的为公摊水费,小区建设到今,绿化面积少之又少,到现在小区的花园还存在大面积的裸露土方,相对于凤凰大境和润泽园等大型小区水费都是4.35元,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能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们恒美三期600多户业主主持公道。

西峰区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恒美花园三期小区水费由庆阳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缴,水价按照5.22元/立方米(基础水费4.45元/立方米,公摊水费0.77元/立方米)向业主收取。

根据2023年1月5日,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号)中物业服务公司不得收取公摊水费的要求,该物业公司收取公摊水费的行为违规。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向庆阳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庆阳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还自2023年1月5日以来向业主收取的公推水费

来源:领导留言板
打赏
凡注明"来源:安吉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admin】
关键词: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