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优化购房流程,提高效率,长沙市先后出台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和二手房“带押过户”“带押变更”等政策。
以前,购房者的房贷是商贷的情况下,想转为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就需要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全部的住房贷款后,再转为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新的政策实施后,购房者可以直接从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从而减少了流程的时间和交易成本。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原商业贷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带押变更”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长沙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4月27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带押变更”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带押过户就是指对于存在抵押的房产要上市交易的,无须提前还贷或垫付资金可以直接完成过户、重新抵押并发放新的住房贷款。《民法典》实施后,长沙市按要求开展了“带押过户”业务。但原有的“带押过户”为分步办理模式,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后,由买卖双方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转移登记办结后申请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再注销原有的抵押权登记。该模式虽可以解决部分问题,但难以满足大多数市民和金融机构的需求,也难以大范围推广实施。“带押”的二手房交易过户中仍旧存在办理流程多、办理周期长、交易风险高、“转贷”资金负担重等问题。
该文件的推出,能有效减轻市民筹资、还贷压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贷款使用效率和房屋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新推出的“带押过户”为同步办理模式,有多种组合登记业务,如“转移登记(离婚、赠与)+抵押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等,买卖双方无需提前还清原贷款,只需根据实际情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组合业务申请,即可实现“只进一次窗、只收一套资料、多种业务同时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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