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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汕头某楼盘未达交付标准强行交房收取物业费问题。
该网友自称是澄海碧桂园凤悦江湾的业主,按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24年3月3日,交房标准为精装修。
3月2日收到碧桂园的书面收楼通知,于3月3日收楼和收一年的物业费,面积差价。3月4日过去凤悦江湾发现房子还处于毛坯状态,远达不到交付标准。
网友希望能给个说法,回复具体几时才能达到交付标准?未交房强制收取一年物业费合理合法?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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