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
黟县公安局碧阳派出所
接到辖区商铺业主求助,
其自家店内飞进一只“野山鸡”。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联系专业人士辨认对比,
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经专业人员细心检查,
确认其身体状况良好无受伤痕迹后,
民警驱车开往山林地带,
将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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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
黟县公安局碧阳派出所
接到辖区商铺业主求助,
其自家店内飞进一只“野山鸡”。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联系专业人士辨认对比,
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经专业人员细心检查,
确认其身体状况良好无受伤痕迹后,
民警驱车开往山林地带,
将其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