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5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南宁铭泽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南宁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铭泽房地产”)拟接受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南宁铭泽房地产将其持有南宁半山湾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南宁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6号S1号楼1号房;
(五)法定代表人:黄小达;
(六)主营业务:对房地产、交通业、能源业、市政工程、建筑业的投资;销售: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经营)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代办,有色金属(除国家专控产品),钢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许可证经营项目商品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七)股东情况:公司100%权益的子公司南宁宇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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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宁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正式成立,暂无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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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南宁铭泽房地产拟接受北部湾银行提供的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南宁铭泽房地产将其持有南宁半山湾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南宁铭泽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公司的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南宁铭泽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代办,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41.22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82.5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