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跟物业真的没关系,物业只能出面协调,楼下业主不能因此拒交物业费!

发布时间:2023-08-01 07:15:0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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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

长沙县法院的执行干警

一大早就驱车前往 湛先生家中

执行拖欠物业费一案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们来看看《民法典》怎么说!



原来,湛先生所住的房屋发生渗水现象。他找到物业要求予以解决。物业在派人过来查看后,便没了下文。湛先生认为这是物业在敷衍自己。“凭什么物业光收钱,不做事?”于是,湛先生选择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维权”。

物业公司多次催讨后未果,就将湛先生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
1、限被告湛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物业公司22个月的物业费共计4727元。
2、限被告湛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物业公司违约金150元。
3、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书生效后,湛先生仍然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物业公司于 2019 年 月 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案例来源: 长沙县人民法院 
 
房屋漏水到底该找谁?
找楼上邻居、开发商、还是找物业?

在什么情况下找楼上邻居?

一是因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破坏地面防水设施等。

法律关系 :侵权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是因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久远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正常生活用水导致渗水漏水。

法律关系 :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条文解读 :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是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延伸与扩张,是一种受保护的法益。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 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在什么情况下找开发商?

因房屋质量问题,比如在房屋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而渗水漏水。

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或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条文解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二款: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在什么情况下找物业?

一是过了保修期,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申请维修资金。

法律关系 :行政规章。

法律依据 : 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款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保修期满后 的 维修 和 更新 、 改造 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第二款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注: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二是《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物业公司对房屋有某些修缮义务。

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最后

温馨提醒广大业主

如果你发现了漏水情况,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拍照、录像录音等,收集证据。

可以先去找物业或者业委会协商,或让他们与楼上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相关机构来现场进行损失评估,在做好准备后向法院起诉,这样诉讼过程会比较顺利,胜诉概率也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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