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费重磅“新政”?利好?乌龙!

发布时间:2023-07-27 18:06:0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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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则《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在国税总局网站上亮相,总共216项税费优惠政策中,近20条关于买房卖房以及租房。

该消息一度引发朋友圈刷屏,“放大招了”、“重磅利好”不绝于耳。

指引中,涉及房产交易出租税费减免的有十多条。

1.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2.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5.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7.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8.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9.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0.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2.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13.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15.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16.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7.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8.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9.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本次指引文件中,事关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减征契税。北上广深暂不实施,没有变

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新政,而是过往发布政策的汇编,里面没有一个字的新内容!

只是个乌龙。

另外,这里汇编的政策是国家税务总局出具的全国版本,在后续“一城一策”的房地产调控中,各地都会依据这个政策指引,结合本城市情况调整执行口径。

比如,上海就在2021年出台“沪八条”,将满2免增值税的政策加码到满5。

在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因城施策”的原则下,这种加码是被允许的。

总结来说,这个《政策指引》并无任何“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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