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庐江县市监局:建材消费纠纷多 教您如何来“避坑”

发布时间:2023-07-27 17:58:2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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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美好家居生活的需求提升,关于家居建材类的消费纠纷也日益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今年以来,庐江县市监局通过12345、12315平台受理家居建材类消费投诉102件。


案例一:2023年5月8日,吴女士反映自己在家具店支付5000元定金制作家具,但因其预算无法承受后续家具制作价格,要求退还定金,遭到店家拒绝。
案例二:2023年7月10日,王先生反映自己购买了一台冰箱,使用时一直出现故障,不制冷。商家告知可以维修,但修过后还是有故障,王先生要求退货。
案例三:2023年7月12日,林先生反映2022年11月在建材城一商家订购抽油烟机和液化气灶,但始终未收到液化气灶,与商家反映,商家称没有货,林先生要求尽快发货或退款。
案例四:2023年7月24日,秦女士反映自己月初购买了一个沙发,支付3000元,到货后发现沙发材质与商家承诺的不一致,向商家反映无果,要求投诉。
案例五:2023年7月24日,王先生反映自己从店铺购买了一款商家称是“十大品牌”的瓷砖,花费9000元左右,安装后发现地砖高低不平,王先生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







可见,家居建材类消费纠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家居建材质量问题、商品不按期交付、货不对板、退费难等方面。那么消费者该如何“避坑”?庐江县市监局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正规建材市场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居建材时,优先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口碑良好、售后完善的正规家居建材市场或店铺,理性对待经营者的促销手段,做到货比三家,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无任何售后保障的商品。


区分“订金”和“定金”

“定金”与“订金”仅一字之差,很多人不知道二者有质的区别。“定金”遵循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法律约束力,可以要求返还。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居建材时,一定要事先了解“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谨慎支付“定金”。


务必签订购买合同

消费者在定购家居建材时,应及时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需将商品品牌、型号、材质、制作工艺、交货期限、环保要求、安装要求、安装时是否存在附加费用、违约责任、“三包”责任规定等重要条款逐一列明在合同中。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应将承诺一并列入合同中。签订合同之前注意核对合同条款,确认后再签字。


注意留存证据材料

消费者定购家居建材时,应注意查看定购的商品品牌、型号、材质、颜色等信息,最好能保留样品或通过摄影摄像保留证据,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务必与经营者保持联系,确认送货安装时间。收货时应当场验货,将样品和收到的商品进行对比。如发现问题,可依据合同条款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并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寻求帮助。


编辑:吕月明

校对:孙柱 郭雷

审核:杨洪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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