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清廉怒江”行动,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巩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成效,做好州(市)隐性壁垒专项整治交叉随机抽查和省级重点检查迎检工作。2023年7月21日,州住建局对福贡县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通过走访和座谈交流,福贡县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等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履约保证金现金支付形式比例过高、质保金收取比例不规范、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政策落实、个别项目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检查组提出: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是进一步优化管商环境的新举措。立足行业部门职责,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消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切实有效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全面促进招标投标领域“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一是加强统筹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自检自查,补齐工作短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排专人做好台账资料,做好迎接州(市)交叉随机抽查、省级重点核查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深入宣贯到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加强警示教育,曝光典型违法违规类例,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聚焦“两场革命”,以此次开展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应招未招、肢解项目规避招标、以暂估价形式不依法招标、不按规定重新招标、虚假招标、投标文件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怒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