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商品房,还有哪些类型的房产可以买卖?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4:0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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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可以买卖的房产类型?怎样区分房产类型?

市场上被人熟知的住房类型是商品房,在北京,除了商品房可以买卖,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住房形态,不同类型的住房买房资质、交易税费也有所不同。

本期内容,小编先带大家分清楚,这些特殊类型的房产都是什么意思。

一、房产类型解析

1.商品房

商品房,包括商品住房、商品商业用房、商品办公用房,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十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以市场价出售的房屋。

2.已购公有住房

已购公有住房,指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单位职工按成本价、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的原产权属于单位的公有住房。

3.经济适用住房

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市住建委明确,2008411()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上市出售,可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区县住保部门不再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

2008411日之后签订购买合同的经济适用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上市出售,需购房人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办公室开具放弃优先回购的相关证明。

4.二类经济适用住房

二类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层

5.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建设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5年后转让的,应补缴土地价款,并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

6.法拍房

法拍房是法院拍卖房产的简称,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比如当债务人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在过程中遭到拍卖的房子就是法拍房。

二、如何判断房屋类型

判断房屋类型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贝壳网查看房源售卖详细信息,“交易权属”都会将类型写清楚。

二是查看房本,权利属性、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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