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洲海名城5号楼3单元10**室房产一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00:32:5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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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标的物名称:故城县郑口镇洲海名城5号楼3单元1001室房产一处。
标的物现状:住宅楼剪力墙结构,地上17+1层,地下1层,两梯三户,入户防盗门,三室两厅两卫设计,室内铺设地砖、内墙涂料、客厅顶部造型、厨卫内墙砖集成吊顶,建筑面积127.33平方米。
所有人:刘春燕。
评估价值:672302.4元
起拍价格:514311元、保证金缴纳数额51000元、竞价增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咨询时间:2023年7月29日之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六、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九、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有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税收征收办法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一、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8月5日17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故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支行,账号:9558830407000130733,并于5日内(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18-5631907朱法官
     本院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路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淘宝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发布。

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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