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您的老朋友——楼梯间。当您刚入新居,我整洁明亮,空间宽敞!
物业工作人员每天来看我,为我扫去身上的尘土,夸我干净利落!
后来,您的东西越来越多,我快喘不过气来了,邻居通过时一脸嫌弃和愤慨!
就连您的家门口、管道井都成了储物间!
物业工作人员几次来劝阻,引发了您和他们的争吵!
他们搬走杂物,您继续堆放,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终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我被烧成了废墟,甚至烧伤了逃生的邻居。
我是楼梯间,是消防通道,也是生命通道。楼道堆放杂物,害人害己还违法!

楼道内堆放杂物,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

1、不安全
占用楼道空间的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社区楼道属于日常出行通道,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楼道堵塞严重影响他人逃生。还有一些居民在楼道放置的手推车、婴儿车等物品,容易导致其他居民被绊倒摔伤、衣服刮破、甚至刮伤等事故。

2、不健康
杂物堆积容易滋生蚊虫,对居住的环境卫生带来影响;另一方面,楼道堆放杂物成为沙尘藏匿的死角,严重影响社区空气质量,长此以往,将给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3、不美观
本来干净整洁的楼道堆满了杂物,影响了颜值,给他人落下社区环境脏乱差的印象。

4、不文明
楼道堆物会影响清洁人员日常的清理工作;同时对于维修人员来说,楼道杂物堆积堵塞了装有电表、水表、网络线路等设施设备的管道井,影响了维修人员的维护与管理。
杂物占据楼道对于120急救人员来说,也会成为障碍。在接诊危重病人时,会因楼道杂物所碍,影响担架的使用,直接威胁到患者生命。另外,很多杂物堆放易阻隔消防栓等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救火工作的开展,后果不堪设想。

楼道禁止堆放杂物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请业主们不要在公共楼道区域内堆放杂物
请不要在楼道内储存
易燃、可燃物、易引发火灾物品
请不要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请不要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生活垃圾
请不要在楼道内随意拉接临时电线、违章用电
请不要损坏、占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美好园区,需要我们共同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