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GR2023GD0000054-4
标的名称:转让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大井头一巷1号202房
转让底价:30.34926万元
挂牌日期:2023-05-04
挂牌截止日期:2023-07-26
资产概述:转让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大井头一巷1号202房
房产具体信息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大井头一巷1号202房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56.77 平方米
建筑结构:砖混
租赁情况:空置
权证编号:/
房产证号:粤房字第1068468号
土地证号: /
规划用途:住宅
目前用途:住宅
备注:土地未办理相关有偿使用手续
02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5-04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 受让方 不足(0)个,按照(10)个 工作日 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8)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将诚意金或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能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1501441799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
4、意向受让方看样可直接联系雷先生(电话号码:020-82885188)进行预约,也可到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咨询。
5、交易标的权属人为自然人,现委托广州金蓝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转让事宜,《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金蓝投资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6、标的物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交易过程中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8、标的为住房改革房,原分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退休干部使用,已于2019年9月2日收回做国有使用,后经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调拨至广州金蓝投资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不允许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保证金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000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1501441799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3GD0000054-4+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含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后,该受让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处置方法: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含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受让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03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广州金蓝投资有限公司
主管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
广州市增城区金荔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91440101MA9XX7889W]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金蓝公司荔城街大井头一巷一号202房等3处物业公开转让的批复
批准文号:
增金荔资产复【202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MA5AUUUP66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91号1001房
委托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
图片


04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董小姐 雷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89160717 82885188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95号2楼
交易网址:
http://www.gemas.com.cn/
https://www.gduaee.com/
往期
项目
1、出租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2号金叶大厦南北座首层之二商铺
2、【招租预公告】整体出租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合苑二街1号101、1号201、1号202、3号101、3号201、4号102共6间物业
5、【整体出租】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88号(荔富湖畔)首层商铺14间;二层商铺10间,共24间商铺物业预公告信息

点击关注我们
微信号|增城产权
电话|020-82885188
点击阅读原文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