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塔区人民法院研和法庭法官周青承办一起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周青发现当日来参与旁听的均是案涉小区其他未支付物业费且物业公司已起诉到本院的业主。针对上述情况,承办法官认真倾听业主的诉求,遂项进行记录,了解物业服务情况。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并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本着“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理念,周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参与旁听的其他业主也一并参与。调解中,周法官为业主答疑解惑,阐明拖欠物业费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做好了相关的释法明理工作,同时对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提出建议。最终,本案被告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当庭支付了物业费,参与旁听的其他业主也纷纷与物业公司和解且现时支付了物业费。
物业服务纠纷事虽小,但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屡见不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更大范围的矛盾。红塔区法院致力于每一起物业服务纠纷的化解都是一次有温度的沟通而非冰冷的对簿公堂,为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奉献司法力量。
供稿:周 青
初审:郑文应
编辑:岳 冰
终审:吕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