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的违约类型,遇到违约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8:42:3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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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常常会出现一定的纠纷,那二手房买卖中的违约如何处理?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4、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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