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未经拆迁安置补偿直接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3-07-10 19:30:4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国有土地上房屋:未经拆迁安置补偿直接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法

案情概况

光山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将海营路贯通工程列入该县重点工程项目,并成立了光山县海营路贯通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居民张某某等四人国有土地上的合法房屋因该重点工程项目面临征收。20071027日指挥部制订了《***拆迁安置补偿方案》。2008212日光山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张某某等四人的土地均位于该拆迁改造区域范围之内。2008215日,光山县国土资源局拟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报请光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张某某等四人尚未被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光山县人民政府于2008218日作出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同意了该方案。四人对该批复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一审维持了该批复。张某某等四人遂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河南省高院裁判观点

本院认为,光山县人民政府在张某某等四人土地房产未经拆迁安置补偿的情况下,作出《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同意光山县国土资源局拟定的将涉案土地以毛地进行公开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违反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前管理的通知》关于禁止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的规定,属程序违法,并对张某某等四人产生了实际影响。因(2014)豫法行终字第00032-35号生效判决已经认定涉案土地涉及公共利益,判决撤销《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将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本院依法确认《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涉及张某某等四人合法权益的部分违法。张某某等四人可依法通过其他法律程序主张损失赔偿。

裁判要点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即房屋和土地应当天然不可分割。未经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就直接出让其土地使用权,是当然违法行为。

小尚提醒被拆迁人遇到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给出维权方案也可以在文章下方点关注进入微信公众号进行私信留言哦律师会及时回复的

北京庆尚律师事务所,汇集了专业征拆律师、房产律师,专业代理征地拆迁维权相关的各种案件,有遍布全国的维权指导团队,帮助有需要的被征收人实地参考策划。钻研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 厂房、养殖场等拆迁补偿纠纷,企业拆迁纠纷,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小产权房拆迁,违法建筑等多个方向。律所代理的拆迁案件上千余起,遍布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致力于为被征收人提供从谈判到诉讼到赔偿的全方位一站式解决方案,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得以维护,深得委托人认可。

扫码关注北京庆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

SOHO现代城C座1606-2

图片来自网络,若侵权,联系删除!

打赏
凡注明"来源:安吉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admin】
关键词: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