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评估报告很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补偿的高低,是补偿的主要依据,所以,被征收人对待评估报告,绝对不能掉以轻心,而是应当学会审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今天,京坤律师就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1.评估机构的选定
根据法律规定,评估机构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话,那么则可以通过抽签、少数服从多数等方式选定评估机构。
征地拆迁实践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在于,征收方代替被征收人,直接选定了评估机构,如果被征收人连评估机构的选择权都没有,那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就有问题了。
2.是否依法评估
既然评估报告关系到补偿的高低,那么评估的过程就非常值得重视。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时,来了几位评估师?是否实地勘察?有没有考虑到该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面积等等因素来得出结论?
征地拆迁实践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在于,有些评估机构甚至连实地勘察都做不到,更不要说考虑到房屋的具体情况对补偿的影响了。
3.评估的时间点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时点应当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为准。
不过在征拆实践中,出现过不少这样的情形:征收方作出征收决定之后两三年了,才开始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而这两三年里,房屋的市场价值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基本都是上涨的,因此,如果再以几年前作为评估时点,那显然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是不合理的。
最后总结一下,评估报告很重要,我们可以从机构的选定、评估的过程、评估的时点等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被征收人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请尽快联系专业拆迁律师介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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