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申花园业委 绿地春申花园业主之家 2023-07-05 09:04 发表于上海
通知函
上海益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会已收悉贵公司关于愿意继续为绿地春申花园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函件,首先感谢贵司这几年来为绿地春申花园小区提供的物业服务。
经我会在上海住宅物业网查询后得知,贵司已被记66分(见附件),根据本小区2020年1月17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管理规约》第十九条约定:在合同履约期内(指合同期内及合同未续签后的事实服务期间)发生全上海市范围内企业诚信记分累计18分(含)以上的,不再进行续聘表决。依规约约定,我业主大会将于近阶段启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流程。
鉴于此,我业委会正式书面函告贵司,望贵司在选聘期间,能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各项约定,维护小区的稳定,保证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请贵司于选聘流程结束后,依法做好变更或撤场交接工作,再次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顺祝时祺!
特此通知。
绿地春申花园业委会(第五届)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