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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江平观澜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经前期公告、自荐推荐、公示、资格条件核查等环节,并征询听取业主意见后产生业主代表建议人选。经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审定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按规定公示且异议核实结束。现决定组建成立江平观澜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名称:江平观澜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委员会(2023 年7月成立)。
二、任期:2023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日
三、组成人员:成员人数共计 7 人,具体组成如下(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1.街道办事处指派的代表1人;
2.社区居民委员会指派的代表1人;
3.业主代表5 人。
其中,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凌云、副主任诸杭春。
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并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运行工作,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和制度,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布。
白杨街道办事处
2023 年7月4日
原始文件
公示栏公示

微信号|白杨街道观澜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