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这里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围→

发布时间:2023-07-02 00:09:4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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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泽巷区块

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东政告〔2023〕1 号

根据东阳市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和现场房屋实际情况,现将该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予以公告。

 

附件:东阳市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点击可查看大图

关于暂停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房征〔2023〕1号

各有关部门:

因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需要,下列房屋列入房屋征收范围:东至解放路,西至中山路,南至西街,北至环城北路,(不含吴宁街道办事处、张国维故居、北镇楼、吴宁三中教育集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六条和《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东政办发〔2022〕27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请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改变土地(或房屋)用途等手续。

三、房屋析产分割、过户或者抵押。

四、房屋装饰装修。

五、新增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六、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七、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八、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办理上述手续、实施上述事项或行为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暂停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6月30日

关于对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

被征收房屋开展入户调查的通告

东房征〔2023〕2 号

因吴宁街道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规定,将对列入本项目征收范围的房屋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详见东阳市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登记时间

2023年7月中旬开始。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调查登记事项

征收工作人员按上述时间上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户口状况、附属物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4.未经登记的房屋,应当提交认定所需合法有效的权源证明材料。

5.有以下情况的,另需提供:(1)房屋出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产权人中有户口不在此地的配偶,应提供配偶他处的户籍资料;(3)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4)已婚的,但户口簿上未载明的,应提供结婚证;(5)有父母兄弟的,需提供人口房屋登记情况;(6)其他相关资料。

6.被征收人未按本通告配合征收部门进行入户调查登记,且拒不提供被征收房屋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造成不利后果的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以上事项,望相互转告。

 

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6月30日


来源:东阳政务网 东阳城市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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