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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亮点

PART ONE


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67弄
1、3、5号1层
标的亮点:周边商业配套完善
评估价:908万元
起拍价:509万元
折扣率:56%
建筑面积:216.79㎡
第二次拍卖
标的拍卖信息

PART TWO


坐落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67弄1、3、5号一层
房屋类型:店铺
拍卖时间:2023年7月24日10时至2023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拍卖网站:淘宝网
保证金:51万元
委托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余款支付时间:须于2023年8月10日16时前结清
咨询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021—65050850、18930010928
标的基本信息

PART THREE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67弄1、3、5号一层(房地产权证号:宝2011018116;建筑面积:216.79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9年;总层数:18;核准日期:2011年5月12日。使用期限2011-3-10至2076-8-7止。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宝山区庙行镇2街坊1/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3、四至情况:
东临通河路,南临一二八纪念路,西至共和新路,北临共江路
4、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法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2)据拍卖辅助机构向拍卖标的所属管理部门了解,物业欠费自2011年6月欠费至今,2880元/月。水电煤物业欠费不详。调查截止至2023年3月13日(仅供参考)该房屋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不详。(截止至2023年3月13日,仅供参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若有欠费,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支付。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3)该标的目前有案外人占用,房屋的交付须等待法院通知。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交付时间需等待法院通知。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据拍卖辅助机构现场查勘,截止至2023年3月13日,该标的已与相邻房产打通且原始合法结构已经改变,即处于非原始合法设计状态,买受人需自行按有关不动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整改恢复等事宜并使房屋恢复至合法状态,所有与之相关的手续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无关。如买受人未按有关不动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整改恢复的,造成无法办理该标的相关的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物业进户登记等情况的,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地理位置

PART FOUR

配套设施

PART FIVE

公共交通情况:1601路、1608路、159路等公交以及轨道交通1号线共康路路站等
周边环境:该标的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备,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
标的照片

PART SIX





标的视频

PART SEVEN


上海晟安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5050850、13761596259
公司官网:www.shsapm.cn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1158号B2幢东区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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