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扬州市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6月23号,安全科对高邮镇、三垛镇、临泽镇已整治的8栋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现场查看高邮镇北门大街整治中的2栋经营性自建房。
要求各属地政府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任务,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二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做好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及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数据的管理,根据鉴定情况,分类制定整治措施;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既有建筑及自建房的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四要把牢时间节点,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节点要求,对信息系统录入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销号,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拟 稿:王鎏生(安全管理科)
审 稿:王 斌
发 布: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