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法院物业巡回法庭进社区 幸福家园共同缔造

发布时间:2023-06-13 17:52:0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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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6月8日下午3时许,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新下陆街道新星社区响起。这是下陆区人民法院结合诉源治理工作,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将法庭前移,首站进入社区巡回审理的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涉案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新下陆街道辖区各社区、小区业主旁听庭审。

 

两案均系小区业主不满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引发。由于涉案住户众多,双方对立情绪激烈。庭审过程中,被告陈某辩称,并非故意不交纳物业费,而是小区目前在车位管理、楼道照明及房顶漏水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管理缺失,解决好了才交费。另一名被告柯某辩称,因其住一楼,化粪池堵塞外溢给其生活造成困扰,希望物业能够帮助解决。庭审工作经历两个多小时,双方在法官的引导下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陈述。几十名小区业主及物业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共享这场法治公开课。

“希望原告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与业主加强沟通,多从业主的角度出发并积极妥善尽可能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也希望小区业主能够理解物业公司的不易,在享受了物业服务后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良性循环,最终共建宜居的环境”。庭审调解过程中,法官语重心长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经过几轮调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放弃了其主张违约金的诉求,两名被告则当庭履行了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原告也立即撤诉,并表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与业主的沟通,积极解决车辆停放及小区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庭审结束后,社区书记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有效补足了辖区居民的‘法治之钙’,为构建和谐平等的物业服务关系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下一步,他们将进一步为辖区物业企业精准“画像”,健全“红黑榜单”,倒逼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群众法治意识和物业公司规则意识的双向提升,引导社会公众构建和谐物业服务管理关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物业纠纷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下陆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类关系民生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以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格局,实现法院在“共同缔造”中的担当和作为为目标,积极支持下陆区提升物业服务“四大攻坚行动”工作,组织开展物业纠纷巡回审判活动,现场调解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过以案释法,达到零距离普法,“审理一案、调解一批、治理一片”的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首善下陆贡献司法力量。

“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是一个持续性的动态的过程,整个小区环境的好坏一方面依赖物业服务企业尽心尽力的物业服务,同时需要全体业主共同的维护。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提供物业服务的主体,应当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的进行反馈,努力提升自身的物业服务水平,通过自身努力为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取得业主的认可;业主也应理解物业服务的长期性与复杂性,尽可能地看到其在物业服务中的努力和付出,对于维护自身权利应当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如采取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或者由业主集体与原告协商,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议或提起相关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等。此外,应当认识到及时交纳物业费是保障物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物业服务费收缴不足会使物业服务企业投入的物业管理资金减少,导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定程度的下降,造成恶性循环,最终受损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希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以‘和’为贵,多一分尊重、多一分理解,大家共谋、共建、共享,携手‘缔造’美好幸福家园。”下陆区人民法院老下陆法庭副庭长王冕在物业巡回法庭庭审结束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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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洪丽萍  王  冕

编辑|胡   林

校对|汪   洋

审核|明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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