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供销石油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石油公司”)、烟台市顺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市鑫通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通石油公司”)、烟台飞达石油有限公司、烟台中油供销石油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一案中,管理人依据《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将于2023年6月16日10时至2023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开展供销大厦房产、土地、构筑物等的拍卖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财产。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拍卖标的
(一)标的物详情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鑫通石油公司名下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10号的供销大厦(房产、土地)、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以及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以下简称“联民集团”)管理人委托供销石油管理人对联民集团投入的供销大厦部分配套设施升级改造、装修装饰工程以及经营所必须办公设备设施等资产统一进行拍卖处置。拍卖标的物主要构成如下:
1、供销大厦:权属为鑫通石油公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2月28日,房屋土地均已办理抵押登记,评估市场价值为70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联民集团委托处置的添附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装修配套、附属设施、存货类资产168项、机器设备9项,电子设备106项,评估市场价值为665.80万元。
上述资产评估市场价值总额77,438,000.00元。
(二)起拍价:7743.8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期间接受咨询,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10号看样或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看样,联系电话:刘经理 15628803977、邱经理15628862568。
四、竞价方式
(一)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二)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在买受人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后,由淘宝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时起5个自然日内(即2023年6月22日之前)将竞拍尾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请注明“供销大厦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成交价款”):
户名:中国供销石油烟台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4660078801900000795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未超过7个自然日)的,应以逾期支付的金额为基数,按照拍卖成交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支付逾期支付的利息;逾期支付超过7个自然日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的损失责任。
(五)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后,按照资产权属不同,分别以各自资产评估价值占拍卖标的评估市场价值总额比例对成交价款(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进行分摊结算。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本次拍卖标的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买卖双方应负担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金额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二)除本条第一款中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外的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自然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烟农发展大厦12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买受人应于交齐所有成交款后10日内与管理人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手续,自拍卖标的物实物交割之日起,或自全款到账之日起算10日届满后(以在先时间为准),如对拍卖标的物进行的后续维护、保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同已移交,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维护、管理、保管费用等,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供销大厦(房产、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及时协调抵押权人办理解押相关手续。但抵押权人办理解押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无法确定),请买受人理解、接受。
详细情况请查看《竞买须知》第九条。标的物的现状和数量以实物为准,管理人及法院对竞买人获得的资产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八、特别提醒
(一)2023年2月因供销大厦九楼外墙出现脱落质量问题,为保证大楼整体使用安全,发生工程维修费用215,308.30元。起拍价中不包含该费用,买受人竞价成功后需额外向施工方支付该部分费用,该工程价款不受拍卖次数及升、降价幅度的影响。
(二)供销大厦约90%的房屋都已对外出租,现有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基本为1年期,租金收取方式包括年付、半年付及季付等。在拍卖成交后,所有原租赁合同自拍卖成交时自动终止,但按原租赁合同已交纳租金的商户,买受人保障该部分商户在其交纳租金相对应的租期的继续正常使用【即买受人不得另行向商户收取其已交纳租金相对应的租期的租金;已交纳的租金亦不向买受人交割】。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买受人与商户另行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包括商户原已交纳租金相对应的租期】。具体详情在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向管理人咨询,如未咨询视为已知悉并接受。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商、税务、商务、消防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转移登记、转移登记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六)管理人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物全部以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出价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淘宝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经理 15628803977、邱经理15628862568
法院监督电话:0535-428964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中国供销石油烟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