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一咨询,一客户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是一个借贷纠纷案,债权人是银行,客户在案中做了担保人,要命的还是连带责任担保人。
啥意思?就是跟债务人一起背银行的欠款。到期还不上,银行可以一起起诉,让法院查封她的财产。
她的问题是什么呢?
她希望法院先去查封执行其他债务人的财产,不够的再来找她,不要一上来就把她的房子查封了。
经过一番了解,我相信银行和法院并非是针对她,推测是因为她的财产离法院最近,最方便法院执行,所以法院就偷了个懒,先把她的房子查封了。关键是,你还无处诉苦,谁让你当的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呢?
怎么办?我说,先别急,把其他债务人的房产信息调查一遍,如果有更有利的财产线索提交给银行和法院,说不定可以把你房子换出来。
于是,客户付了笔律师调查费。
果不其然,查到一个债务人的房子,房产价值比客户的还高。
于是赶紧跟银行法务沟通,银行法务答应把我们调查到的房产信息提交给法院,让法院先行处置债务人的房产。
跟进到这,客户的心暂时放下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