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夫妻一方应当经过另一方同意才能出售共有的房屋。如果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则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协商或者诉讼判决来决定。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夫妻共有房屋的出售需要夫妻双方的同意,否则将会引发法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效力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和处分。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就违反了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规定,因此该行为是无效的。
其次,在民事法律中,合同是需要当事人自由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缺乏当事人自由意思表示的基础的,因此也是无效的。
最后,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性,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该房屋已经被转让给了第三方,另一方还可以向法院要求追回该房屋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合同的无效性,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婚姻存续期丈夫给第三者的大额赠与,能否要回来?
婚姻存续期丈夫给第三者的大额赠与能否要回来,是一个涉及财产权和婚姻法的复杂问题。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这个大额赠与是否是丈夫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妻子也有权利分享这个财产。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这个赠与是否是出于婚姻外的不当行为,比如婚姻外的婚姻破坏行为,如果是,则可能会影响到丈夫的赠与行为的效力。
此外,还需要考虑赠与的性质和方式,比如是否是无偿赠与或有偿赠与,是否存在赠与合同等等。在具体的案情分析中,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定丈夫是否有要回赠与财产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