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01
案例引入
2014年11月25日,张三入住某小区,并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第十五条约定物业服务费采用预收方式收取,在每周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交纳下一个周期的物业费。
2020年9月,某物业公司以张三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履行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为由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张三支付拖欠物业公司2018年至2020年的物业服务费36591.73元。
张三辩称,物业公司存在大量物业服务问题,自己不缴物业费是有理由的,且物业公司主张的预收物业费的方式不合理,预收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加重了自己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
02
物业公司可以预收物业费吗?
03
案例总结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综上可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只要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物业费预收方式的条款,物业公司是可以预收物业费的。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属于合法行为,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预收行为的条款也并非无效条款。
04
律师建议
往期精彩回顾
▶什么是公摊水电费?业主不交行不行?
▶物业现场设备隐患排查手册(图解)
▶小区秩序维护,该如何做?
▶别人家的物业服务报告!精致!
▶物业的付出大伙都看得见!拒交物业费的这些理由,统统不成立
▶用车堵小区停车场出入口,4名业主被行拘!
▶快收藏!物业监控室全套管理制度合集
▲长按二维码关注,回复关键词:物业表格
微信号:wyglq19921639326
?点击上图,一键免费下载
2022 年全国楼市取消限购限售第一枪,衢州政策具有信号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