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一位来自迪拜的提问者问道:4年前,我从一家开发商那里买了一套房产,根据购房合同,交付时间是2022年。目前的完成率在60%左右,我听说开发商可能会动摇,无法完成项目。目前我被要求分期付款。我的问题是,我有权利停止支付分期付款吗?如果我想终止合约,退回所有付款及赔偿,我该如何对发展商采取适当行动?请建议。
回答: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建议提问者:
依照民事交易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其规定并符合诚实信用的要求。在双边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在向债务人送达正式通知后,可以要求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法官可命令债务人立即履行合同或给予他规定的额外时间,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认为合理,他可命令终止合同并给予损害赔偿。
此外,它是根据高等法院在其管辖范围内作出的决定。《房地产法》第647/2021条规定(“估计双方解除具有约束力的合同的理由,推断合同中的过失方或否认合同中的过失方,证明或否认合同中任何一方的合同错误,评估案件中提供的证据和文件,平衡它们,是法院的主题。
“有赔偿要求的,法官应当按照由债权人承担证明和核实损害及其数额责任的一般规则估计。还决定,承包商没有履行其义务或拖延履行义务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需要他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由于承包商逾期未按时履行其义务,贵方有权停止支付分期付款。
应采取的适当行动是向地政总署投诉发展商,并要求终止买卖合约,退还已缴付的楼价及赔偿。如果问题不能友好解决,您有权根据您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权向法院或仲裁提起诉讼。(19) 2020年第19号修正法2008年迪拜酋长国临时不动产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本条规定的规则和程序不排除买方诉诸法院或仲裁”)。
源自gulf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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