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购房商业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详解

发布时间:2025-10-09 10:50:1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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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购房商业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详解

北京市购房商业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详解

一、认房标准的核心要点\n在北京申请商业贷款时,银行判断首套房或二套房主要依据”认房”标准,即考察家庭名下在京的住房套数。具体规则如下:\n1、家庭范围认定:不仅看借款人本人,还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n2、房产统计范围:①只统计北京市内的住房;②包括网签或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的所有住房;③不统计北京以外的房产(如河北、天津等地的房产不计入)\n3、住房类型认定:\n①计入套数: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房、商品住房、平房等70年产权住\n宅\n②不计入套数:商业用房(如商铺)、办公用房(如写字楼)举例:王女士名下有一套朝阳区的商品房和一套通州的商铺,在贷款认定时只计算商品房,商铺不计入住房套数。\n二、特殊情形处理规则\n1、非住宅贷款:商业用房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且非住宅贷款不计算在住房贷款套数内。\n2、收入不足情况:如果购房人家庭无固定收入,需要父母或子女帮忙还款,银行会直接认定为二套贷款。\n3.多子女家庭优惠:京籍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n例如,李夫好已有一套住房,因生育二胎后改善需求购买第二套,可按首套政策贷款。\n4、第三套房限制\n五环外购买第三套住房时:①若前两套住房贷款均未结清一直接拒贷;②若有一套或全部已结清 一 按二套贷款政策执行\n三、常见误区澄清\n1、关于外地房产:在外地(如老家)有再多房产,只要北京无房,在北京贷款仍可能被认定为首套。\n2、关于房产类型:有些人认为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不算商品房,实际上这些都属于住宅范畴,会纳入套数计算。\n案例:陈先生在北京无房,但其妻子名下有一套单位分配的公房,现在想贷款买房会被认定为二套;而赵女士名下只有一套50年产权的公寓,想再购买住宅时仍可按首套申请贷款。#北京买房 #亚运村买房 #商业贷款买房 #商贷 #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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