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重庆万科锦绣滨江全体业主的告知书
重庆万科锦绣滨江全体业主:
各位业主购房时亲笔签名、加盖指纹的《化龙桥片区B5/04、B10/04地块项目临时管理规约》中约定:业主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请各位业主遵守自己亲笔签名、加盖指纹的《化龙桥片区B5/04、B10/04地块项目临时管理规约》,不要通过封阳台等方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根据近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业主通过封阳台等方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业主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构筑物将被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希望各位有意通过封阳台等方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业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否则将被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法律责任、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希望各位业主共同维护重庆万科锦绣滨江作为重庆最好的住宅社区的形象与价值。
谢谢!
重庆万科锦绣滨江维权小组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