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近日新疆,一男子买了套“4室1厅1厨1卫”的二手房,后来房子拆迁,他获得一笔拆迁款。不料,原房主得知消息后,竟要求瓜分拆迁款!理由是:有个客厅没有卖!男子觉得对方无理取闹,可找出合同一看,却傻眼了。
5年前,许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与原房主王某,签订了一份《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将自己所有房屋中的4个卧室,1个客厅,1个厨房,和1个卫生间出售给许先生。
但是,房屋的另一个客厅和后院,并没有在合同中注明。许先生当时并没有在意,他认为自己买的就是整套房子,合同只是个形式,没想到,后来真的出了意外。
一年前,这套房子被拆迁了,许先生获得了一笔拆迁款。不料,消息传到王某耳朵里,他马上找到许先生,要求瓜分拆迁款!
许先生明确告诉王某,这套房子已经卖给自己了,就归他自己所有,与王某没有任何关系,拆迁款也不会分给他。
王某不服,表示当时签订合同时,另一个客厅和后院,并没有出现在合同中,所以不应该算作出售。现在房屋被拆迁了,他理应得到这个客厅和后院的拆迁款,共计15349元。
许先生觉得这是无稽之谈,不加理会,没想到王某却不依不饶,最后竟将他告上了法院!
许先生哭笑不得,他表示,哪有卖房子还留一个客厅的道理?而且,他为了修整院子,花了不少钱。如果院子不是他的,他怎么可能花钱去打理别人的院子?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许先生同意,在2023年10月31号之前,向王某支付人民币4100元。
看到这个判决结果,很多网友都表示不理解。有网友说,难道在合同中,一砖一瓦都要写清楚吗?要不然以后随便抓到什么,都可以扯皮,说是合同里没有写,这东西就是我的,这不是乱套了?
也有网友说,太奇葩了,真是活久见,卖房还可以这样卖?还好,应该拆迁款也不是特别高,要不然如果赔个几百或是几千万,这个原房主肯定要狮子大开口了。
还有网友说,这个原房主就是想讹一下,看看能不能讹到,果然吃到了甜头,但“吃相”真是难看!为区区几千块钱,闹到法院,而且还是这样的理由,不知道他身边的亲朋好友会怎么看待他?
在我看来,这个原房主确实不地道,看到自己以前的房子拆迁了,新房主获得了拆迁款,他心里肯定不舒服,所以,千方百计找个理由,要去分一杯羹。
但话说回来,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写得很严谨,没有一点纰漏,原房主也钻不了这个空子。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新房主也有一定责任。
提醒大家,以后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睁大眼睛。签合同不是走过场,合同上每一句话都要看清楚,不清楚要及时沟通,不要嫌麻烦。签合同时怕麻烦,以后真的遇到问题会更麻烦。
你觉得原房主这个索要拆迁款的理由合理吗?如果你是新房主,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