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9月28日发布的政策,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及相关规定如下:
1.首付比例
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购房者需自行支付房屋总价的20%作为首付款,剩余80%可通过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公积金+商业贷款)方式支付。
2.房屋价值认定
房屋价值以房屋评估价值、《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与《房地产买卖合同》三者中的较低者为准。例如,若评估价值为100万元,合同价为120万元,发票金额为110万元,则按100万元计算贷款额度和首付金额。
3.公积金提取用于首付
自2025年9月28日起,广州市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二手房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网签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每个申请人仅能提取一次。注意事项:
· 若使用组合贷款,需同时满足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要求。
· 贷款额度还需结合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等因素综合计算,具体可贷额度以公积金中心审批结果为准。
· 办理流程需通过公积金中心指定渠道提交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承办银行,确保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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