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宅被“点名”,却并非一刀切,3种房屋,村干部同意不拆房

发布时间:2023-06-08 07:13:4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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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新型农村的建设,从上年开始政府就开始对农村的面貌进行整改,主要是从房屋方面着手,农村有很多违规建造的房屋严重影响到农村整体的面貌,阻碍到农村的发展,所以对于那些违规建筑要严格的处理。大家也都清楚,农村每家都有自己的宅基地,所以也有在自己盖房的传统,宅基地是很早就划分的,之后都是一代代传承的。

近来政府在整改的过程中发现很多违规建造的房屋,像一户多宅的情况就首先被处理,之前对于这些违规建造的房屋,向来都是一刀切,没有其他商量的余地,但是今年考虑到一些情况,就对其中三种情况的房屋放宽处理。经过村干部的同意,房子也就安全了。到底是哪三种房屋才能得到村干部的同意不被拆除?

第一种情况:按正常手续转让的房屋

有些家庭买了新的房屋或是重新建造了房屋后,旧的房屋就没有人住,所以就会考虑转让出去,期间双方是进行合法的交易,有完整的手续证明,那即是之前的在建造方面有任何违规的行为,也并不属于购买的这一方负责,这种情况就比较难处理,考虑到购买者是合法进行的交易得到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他的利益,这就并不属于购买者的原因。而是管理部门没有及时阻止发现村民违规建造房屋,才出现之后的事情。所以村干部对于这种情况也都是同意不拆房。

第二种情况:合法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之前的管理部门都不成熟,很多的村民就偷偷的超过宅基地面积违规建造房屋,但是当时并没有人管理这些处理这些情况,之后房屋建成也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等到之后子女合法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继承了这个违规建筑的房屋,就没有办法进行管理了。

还有就是有些父母子女分别拥有宅基地,不过在父母亡故之后,名下的宅基地就由子女继承,这也不构成违规行为,虽说是一户多宅,但确实属于合法继承,法律也有规定父母遗产生前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亡故后都是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这个村干部也只能同意,毕竟是人家合法的财产。

第三种情况:宅基地面积总和符合规定

宅基地的面积是有规定的,超过自然不合规矩,但是有些特殊的情况是,之前分配的宅基地无法适应后来家庭中的需求,一些家庭后代比较多,就会考虑分开建房住,但是每家健在的房屋面积并不大,也就是虽然是一户多宅但是综合起来的面积还是没有超过规定好的面积,属于正常的情况,村干部对于这样情况也是不予一刀切的处理。

政府想要整改农村,处理这些违规建造的房屋的目的也是为了,规范农村房屋使得农村能够更好地发展。最终也是为了农村发展而考虑的,本来盖房就是由明确规定的,村民应该严格遵守才是,对于那些违规建造的房屋,政府能够放宽处理,也是对考虑到了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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