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性质基础\n• 无论全款/贷款,婚前买房登记男方一人名,不加名=男方个人财产;\n• 婚前/婚后加女方名,加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规则完全不同。\n二、离婚分割:全款房情况\n1. 不加名:女方无任何分割权,分不到房产/补偿;\n2. 加名:\n◦ 女方大概率可分割(需避免极端情况:加名后短期离婚、女方拒绝为男方治病、女方出轨同居);\n◦ 分割比例难超50%(因房产为男方全额出资)。\n三、离婚分割:贷款房情况(附案例)\n案例背景\n• 购房总价120万(男方婚前首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3年(月还6014元),离婚时房价400万。\n1. 不加名:\n◦ 产权归男方,仅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的一半”;\n◦ 按公式计算(共同还贷总额÷购房总价+全周期贷款利息)×离婚时房价×50%,女方仅得约24万。\n2. 加名:\n◦ 产权归属大概率仍归男方(除非男方有重大过错);\n◦ 补偿比例远高于24万,综合结婚时长、是否生儿育女、无过错等因素,至少20%起(即80万以上) 。\n四、贷款房无法加名的解决方案\n•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份额),建议公证(即使不公证也有效,公证可增强法律效力)。\n#婚姻家事 #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 #婚姻法 #房产加名 #房产分割 #婚后经济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