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条件,看这一篇就够了!\n问题提出:\n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案件审理中,关于商品房交付条件为“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还是“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五方验收合格”是许多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本文从法定交付条件、约定交付条件,对比各地裁判案例进行分析。\n对于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在当事人遇到类似纠纷时,除了参考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当检索当地的裁判案例,查看法院的裁判观点。当前持竣工验收说观点代表省市为:安徽、湖南;持竣工验收备案说观点的代表省市为:广东、陕西、江西、重庆、杭州、北京、郑州、青海。\n具体分析详见截图正文,私聊可获取研究成果PDF。#商品房交付条件 #律师咨询 #新手买房#法律实务 #干货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