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房办证 :(1)无抵押。开发商提供:申请书、询问笔录、购房发票、补充协议,个人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成员户口本、(离婚的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有抵押。开发商提供(申请书、询问笔录、购房发票、补充协议)银行提供(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书、询问笔录)
个人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成员户口本)(离婚的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继承:公证继承:5213376,非公证继承请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台:5356789房屋所有权证(国)土地使用证)
离婚析产:双方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赠与:赠与双方 身份证、关系证明或户口本(无法提供关系证明的,需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离婚的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手房买卖:买卖双方提供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的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1.家庭住房鉴定标准: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拥有住房。
2.赠与缴纳契税:计税依据 X3%。
3.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离婚财产分割不征契税。
4.继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离婚财产分割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6.承受方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卖方缴纳,印花税双方均缴纳。


地址:邹城市公园路(叔和医院向西100米路北 )
涉税业务电话:5717615
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电话:5356789
